一、如符合資格,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,連同規定應繳證件,於113年9月20日以前送戰略所辦公室,轉「戰略所所友會獎學金委員會」。
二、申請資格: 全所學生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皆可提出申請:
(一)學業成績優良。(研一上或研一下需修習達 12 學分,研二上需修習 達 9 學分學業成績 85 分以上。)
(二)協助戰略所舉辦活動及所務工作,表現良好者。
(三)協助戰略所所友會舉辦活動,連繫所友情誼,成效卓著者。
(四)學生有特殊表現或代表本校參加比賽成績優異者。
戰略所所友會獎學金申請表
戰略所所友會獎學金辦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