備註:
1. 請依本所「碩士在職專班規定」及「論文計畫書口試同學注意事項」辦理。
2. 指導老師若找校外教師、專家學者指導,必須與本校專任老師共同指導。
3. 本學期論文計畫書口試審查時間為:2026/11/1-12/25 (逾期不予受理),請研究生自行詢問口委,排定時間後通知所辦以辦理教室借用(淡水校園或台北校園依口試委員需求為原則)。
4. 紙本論文計劃書請於口試一周前寄給口試委員。
5. 論文計畫書口試審查當天,請自行列印「研究生論文計畫書/論文大綱總表」(總表1份、意見表3份)。如有校外委員(非專兼任教師),請學生自行負擔每位校外委員口試費1,000元。
